私刑,指的是在法律T系之外,由个人或群T对被指控者施加的惩罚。

  文明社会禁止私刑,因为私刑的本质不是正义,是权力——没有审判,没有辩护,没有程序,只有强者对弱者的任意处置。

  但问题在於,当法律本身就是私刑的工具时,谁来审判法律?

  陈守娘没有杀人,她只是把那些人的记忆,变成了公开的展品。

  她不是在施加惩罚,她是在展示证据。

  而证据本身,就是最残忍的刑具。